台中市近日發生一起拉皮醫療糾紛,46歲黃姓女子今年3月間前往台中某醫美診所接受臉部拉皮手術,術後發現右臉麻痺、嘴巴也歪了,黃女無法接受變臉後的自己,兩度割腕自殺,甚至因注意力不集中摔斷右腳,住院治療。家人控訴診所業務過失,求償1500萬元,中市衛生局已受理,但診所反控她隱暪身分還不付拉皮費用,已報警控告詐欺。
▲黃姓女子家屬控訴,接受星和診所拉皮手術後,黃女嘴巴歪斜,右半臉麻痺。
▲黃姓女子原本開朗樂觀,家屬控訴因整形失敗,害她自殺未遂。
黃女的妹妹日前帶著坐輪椅的姊姊向媒體投訴指出,姊姊原本是酒店會計,開朗活潑愛漂亮,因為無法接受拉皮手術失敗,精神大受打擊,兩度自殺未遂,現請假無法工作。現場採訪黃女時她眼神呆滯,一問三不知,一臉畏縮害怕,還像小孩般頻喊「我要回家」,說話語意含糊不清,幾乎無法對談。
黃女妹妹說,家人擔心黃女一人無法獨立生活,且在醫療糾紛未解決前沒有其他醫師敢再幫妹妹整形善後,盼求償1500萬,盡速跟院方和解。診所公關對此發表聲明指出,黃女今年3月27日到該診所治療時,填寫姓名為王小姐,電話跟緊急連絡人也都是偽造資料,治療結束後無法清償17萬元治療費用,沒想到當事人事後到診所要求撤告,甚至找媒體爆料,對外製造不實言論,造成員工心生恐懼,診所保留法律追訴權。
不過,家人16日帶黃女到診所理論時,意外遭人拍下她在診所旁超商講電話、抽菸畫面,從照片看來,她臉部表情並無明顯異常,似乎還可談笑,跟先前受訪時神情呆滯模樣差別很大。
診所將把照片提供警方佐證;黃女妹妹看到照片怒批:「一定是診所跟拍的!照片是他們變造的!」她說姐姐這幾天做惡夢睡不好,目前仍因情緒不穩住院中,「昨天有到醫院做臉部肌力檢查,結果兩周後出爐,會將診斷結果提供衛生局幫我們討回公道。」
警方證實,3月28日接獲診所護理師報案指稱,黃姓女子前往該醫美診所進行手術整形,手術結束後,診所要求支付17萬元醫療費,黃女卻稱沒帶錢,要向住一中街的友人借錢,診所派人陪同前往,黃女竟想趁隙落跑遭攔下,報警後才發現黃女就診時所留的姓名、地址、聯絡電話全是編造的,全案已依詐欺罪嫌函送法辦。除了醫糾爭議,該診所拉皮前未要求黃女提供身分證明確認並核對身分,台中市衛生局醫政科股長吳雅玲指出,醫療機構未核對身分導致病歷登載未詳實,依據《醫療法》第67條規定,可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改善,若未改善可按次連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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