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大陸籍王姓女子3年前經高雄曼麗醫美診所莊姓顧問介紹,花30萬元跨海來台指定唐姓醫師為她進行抽脂隆乳手術,不料診所竟臨時抽換蘇姓醫師上陣,且術後她大腿凹凸不平、肩胸左腿留下疤痕,怒告莊男與診所、醫師等求償700多萬元,高雄地院認定診所以不實訊息招攬,再臨時告知更換醫師,是以背於善良風俗方法侵害王女自由權,今判診所與莊男須連帶賠償30萬元慰撫金,但王女指控醫療疏失部分查無實據判醫免賠。
王女提告指稱,2015年她經友人介紹向曼麗醫美顧問莊男詢問隆乳手術問題,莊男推薦該診所唐姓醫師,並以通訊軟體WeChat傳送唐姓醫師學經歷,表示曼麗診所手術房是全高雄醫美等級最高、抽脂在台灣是簡單的手術等。她上網查詢後得知唐姓醫師確為整形外科權威,並專作隆乳抽脂等手術,於是決定到曼麗診所指定由唐姓醫師動刀。
不料手術當天她抵達後,診所員工向她表示唐姓醫師馬上到,並向她說明手術如何進行後,即要求她先在相關手術同意書、隆乳術前確認表等文件簽名(當時醫師簽名欄仍是空白),並刷卡給付手術費30萬元,等她上了手術台施打麻醉藥後,見一位醫師進入手術房,她曾向護士與該名醫師表示她是指定唐姓醫師,但對方僅表示唐醫師馬上就到,她就因麻藥作用陷入昏睡,等到晚間清醒後詢問,才知道為她動刀的是蘇姓醫師。
王女指控,數日後診所自知理虧退還她15萬元,但她到診所拆除塑身衣時發現手術部位已造成疤痕,且大腿已腫脹凹凸不平,為此她與莊男協議同赴廣州粵秀診所檢查,確認她上臂抽脂上下不均、隆乳脂肪肌化、大腿表面凹凸不平(內側真皮組織壞死)、肩胸左腿疤痕等。她認為蘇姓醫師實施手術不當,且與莊男共同詐騙,使她被迫接受蘇男手術,應退還她剩下的15萬元及50萬慰撫金;另應針對醫療疏失部分,就她後續治療費用與精神損害賠償636萬元。
對此診所顧問莊男辯稱,王女先向他詢問抽脂手術、豐胸等問題,他告知此需到診所與醫生諮詢討論,後來王女到診所諮詢與施作手術過程他均未在場,並不清楚。蘇姓醫師則稱,他不認識莊男,不清楚王女當初接洽詢問內容,手術當天他是以開刀醫師身分向王女說明手術內容,並在王女身上劃線標示手術部位後,才由護理人員提出文件給她簽名,並無王女所稱他是「突然出現在手術房」等情況。
高雄地院認為,莊男既以診所顧問身分向王女推薦曼麗診所及唐姓醫師,且使她在手術當天以前一直以為將由唐醫師為其施作,卻在術前準備程序才知道更換醫師,雖王女最終仍同意接受手術,但此種前階段先以不實訊息吸引民眾,在民眾同意並準備施作手術之際,才告知動刀醫師不是原先期盼醫師之情形,缺乏經驗的民眾通常沒有充足時間可從容考慮是否應拒絕。
法官認定診所及顧問莊男招攬手術方式顯已超出社會大眾可接受程度,根本是以背於善良風俗的方法侵害王女選擇醫師的自由決定權,考量王女是自中國赴台施作手術等情況,判決莊男與診所應連帶賠償她30萬元慰撫金。至於王女另主張醫療疏失請求賠償部分,因無證據證明蘇姓醫師有疏失判免賠,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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