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陳姓女密醫)
雲林縣虎尾鎮女子陳姓婦女把自家空間當成診所,自己當起密醫,有病患上門尋求幫助,陳婦不但幫人吊點滴、給消炎藥,甚至還施打玻尿酸,去年3月、12月兩度遭衛生局查獲。第一次被抓時,去年5月底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陳女申請分期付款,竟繼續當密醫賺錢繳罰金,去年底再被捉,法官這次判刑7個月,她得進監獄反省了。
陳姓女密醫在坊間名氣持續流傳,衛生局人員接獲檢舉,會同虎尾警方去年12月11日再度上門查緝時,果然又查扣大批生理食鹽水、消炎藥、點滴與針筒等。陳女還哀求沒有工作技能,且眼睛、心臟與乳房出現病兆,需仰賴當密醫賺錢養患憂鬱症兒子。
法官發現,陳女早在1981年、1983年與2001年都有違反醫師法紀錄,加上去年判刑後仍繼續當密醫,可見貪圖當中利潤,沒有悔改、警惕之心,私下替兒子與民眾打針、給藥,唯陳女交代過程,態度尚可,依違反《醫師法》宣判7個月,希望陳女好好反省。
合法執業的整形外科醫師表示,醫學美容或任何醫療行為須由領有合格證照之醫師才可執行,切勿聽信密醫或坊間不實言論,或接受任何醫療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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