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女子因右側乳房發育不全俗稱「漏斗胸」(即胸前壁向內凹陷),前年找名媛診所名醫蔡豐州整形,術後發現醫師擅將她整形前後胸部的「裸照」,po上「整形風」網站宣傳,怒告求償。台北地院根據林女身上兩顆痣的位置,確認照片是林女,判蔡醫師與診所負責人須賠林女二十萬元,可上訴。
蔡豐州目前是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整形外科主任,藝人傅天穎曾因產後肚皮鬆弛,找蔡為她電波拉皮。蔡豐州昨表示:「深表遺憾,我尊重判決但會上訴,捍衛醫療學術知識權」。蔡還強調,「整形風」網站內容都是學術研究用途,並非商業行為,也沒侵害病患隱私權。
記者昨聯繫不上林女,但她開庭時,曾痛批蔡豐州以為沒人認得出照片身分,就在網站大肆張貼侵害隱私的照片作為廣告,「毫無醫德更不尊重女性身體」,事發至今從未道歉。涉案的名媛診所已歇業,「整形風」網站也已關閉。
林女指稱,她因右側乳房發育不全,前年七月瞞著家人找蔡豐州動手術,手術前醫護人員先幫她拍攝頸部至肚臍間裸照,去年一月動手術後,又幫她拍一次術後照,不料手術隔天,林女發現蔡豐州管理的「整形風」網站,竟登出她的胸部「裸照」。
林女覺得既驚恐又羞愧,立刻要求蔡醫師撤除照片,沒想到蔡不但拒絕撤除照片,還在照片上加註「蔡豐州醫師」、「版權所有」等文字。
蔡豐州則辯稱,只為林女診療,對網站刊登照片毫不知情,且網頁並非他製作,他也沒有照片版權。蔡還向法官強調,照片沒拍到人臉,根本看不出是誰,要求林女舉證她就是照片中的人。
林女聽完蔡豐州的辯詞後氣炸了,不惜提供裸體自拍照,讓法官與網站刊登的照片做比對,法官發現兩者身上有兩顆痣的位置相同,顯見照片應為同一人。
此外法官發現,林女先前向北市衛生局投訴,蔡醫師接受衛生局約談時,曾自稱是「整形風」實際管理者與刊登者,法官因此認定,蔡男在網站刊登的就是林女照片,痛斥蔡男為宣傳招攬,惡意破壞醫病信賴關係,而名媛負責人唐書榮未盡監督責任,兩人均侵害林女隱私權,因此判蔡、唐須連帶賠償林女二十萬元。
●現職: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整形外科主任
●學歷:台北醫學大學學士、長庚大學臨床醫學碩士、台北醫學大學醫學研究所碩士、博士研究
●經歷:
.長庚整形外科主治醫師
.台北醫學大學助理教授
●專長:
.鼻、下巴整形
.眼整形
.抽脂及小腿神經整形(腿雕美容整形)
.顯微及皮瓣重建手術
●著作:《無瑕美肌》、《流行美人學》等
資料來源:圖文轉貼自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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